发表时间: 2024-11-04 16:50
唢呐 由阿拉伯国家在公元3世纪左右传入我国。在古代,主要用于民间庆典和祭祀,唢呐声音洪亮,即可高亢亦可低沉,可欢快可悲催,特别适合在丧事中表达哀思和缅怀。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老人去世,请几个唢呐手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约定俗成。
关于这一做法,说法不一,普遍认为是老一辈留下来的传统,人走了就应该请人吹奏,有的认为,这是传统习俗,表达对逝者的不舍和哀悼,能够营造悲伤的氛围,同时也能起到通知亲友的作用,还有的认为老人去世是新生的开始,唢呐是为逝者离开引路用的,总之众说纷纭,但是群众普遍认为是理所当然。
来自网上公开内容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引导劝阻或者干脆强制性禁止丧事吹奏唢呐等乐器。例如,江苏省的赣榆区近年来就“一刀切”禁止演奏,民政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乡镇民政负责执行,办理丧事前必须先缴纳2000元保证金,如果违反规定则要没收保证金,而且在发现吹奏后还会出动人马到现场阻止
来自赣榆官方网站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案
曾有人联系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称是引导(实则是强制性规定),目的是为了移风易俗和为群众节省丧事开支,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改为播放录制好的乐曲之后,该县一年可为群众节约唢呐费用一亿元左右。
各方对此态度不一:有的认为统一不给吹奏,省钱是好事情;也有的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是对不起老人,冷冷清清的没有气氛,古代就有的传统为何现在不给吹了?我们来看看观点:
首先,关于封建陋习和移风易俗的问题。
这是不是属于封建陋习?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没有正式的文件或者是专家学者对此有定论,不能简答的就把丧事吹奏唢呐纳入必须消除的“风俗”范围内。哪些是陋习?鞠躬算不算?上坟献花算不算?祝寿磕头算不算?放鞭炮算不算?丧事摔盆子算不算?拜佛算不算?................................
其次,政府部门有无权利禁止群众丧事吹奏唢呐的权力?
对公权力而讲,“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力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据查,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丧事不允许吹奏唢呐,某些地方的行为明显属于越权管理和滥用权力,没有依据,而且群众极不赞成。
引导倡导是可以的,强制性没依据
唯一可能涉及的就是噪音污染违法。但是这明显站不住脚!两点原因:包括赣榆等地方的本意并非是防止噪音污染,因为政府提供录制后的哀乐可以通过扩音器进行播放,和实地演奏噪音相仿。另外一个最重要,那就是本村的人全部都是能够接受这种噪音的,没有人因为丧事吹奏声音过大而举报投诉的,因为谁家有都这么一天!谁家早晚都会有丧事!
至于为群众省钱的出发点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是这种方法和渠道是群众不愿意接受的。群众更像看到的,更想省钱的地方是:看病能否再便宜点,报销比例能否提高点,对贫困户的补助能否提高点,农村养老金能否提高点,粮食价格能否提高点,大学学费再降低点,多为群众创造就业岗位等等,这才是百姓期待的吧?
你节省了一亿元,这样意味着吹鼓手们少收入了一亿元,不利于流通和消费,也不利于就业岗位的增加。况且,这个也算不上浪费,因为没有浪费社会财富,不是物资的无谓的消耗,只是财富的转移,本地的供需转移而已,财富没减少。
既然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私权力,那么还要不要引导规范?答案是要的!主要是部分地区也出现过不和谐的现象,例如家家户户攀比,你请三个,我请五个,他请七个的,聘请的唢呐班子超出了实际需要,造成了额外不必要的负担!
另外,有的把丧事办成了喜事,更有甚者竟然请来歌舞团,跳起了“脱衣舞”等,这是毫无疑问的封建陋习、伤风败俗,应该坚决反对,严厉打击!
综合各方意见,丧事吹唢呐不应该简单的一禁了之,更不能越权行政,而是应该规范,既要尊重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又要引导文明新风,例如明确最多不能超过几个唢呐,有哪些节目和歌曲不能表演等等,阁下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