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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未能成为国家政治力量的历史与现实因素解析

发表时间: 2024-10-02 07:59

佛教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立足,既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身特点有关,也许佛教自身优长相联系。中国本土文化与佛教文化都有很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中国文化的性格温顺和谐,崇尚和平,反对武力。具有悲天悯人的心性和容纳异己的情怀。正是这种君子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以及诸子百家的历史沉淀,才使中国本土文化接受佛教文化,也才有了今日集儒、道、释等诸派思想为一体的中华文明

事实上,在原始佛教中,所谓“佛”的真正意义是“觉者”,佛即达到了大彻大悟之境界的觉悟之人。在原始佛教的概念中,欲达大彻大悟的境地,唯有一条通途,这就是“苦修”与“参悟”。佛教修炼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听讲佛法;二是个人的独自体悟。由此衍生出佛教建筑的两种基本空间单元:第一,是讲堂或法堂,初为佛及菩萨传讲佛法之处,后世为高僧演讲传经之所;第二,即是僧徒修炼体悟之处,其典型形式即是所谓“毗诃罗”。这专供僧徒修炼体悟的空间,一般是一个独立的小室,不仅为僧徒们参习佛法、领悟禅真提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环境,也为每一位僧徒提供了一个栖息起居之所。而由原始佛教徒为躲避尘世喧嚣而修造的,用以聚集修炼的山野窟居,则成为后世僧徒仿效的典范。隐遁山林、开石凿窟,在晦
暗的岩窟洞穴中磨炼修持,成为佛教僧徒们的一种追求。

当然,包容性与开放性也是佛教文化特点之所在,众生皆是因缘和合而生,无有自性。因此,法是平等无碍,无差别的。可以说包容性是贯穿佛教的整个思想体系中,这也是思想开放性的前提。如果没有包容性,佛教不可能与儒道长期并存,那么佛教传入中国也许就是异族用武力入侵带来的,抑或其他强制形式。但事实上,佛教主要是通过改变自身来适应本土文化,佛教之所以能在中国立足,在于它自身的变通,在中国儒学、道学、玄学的影响下,印度佛教的许多特性发生了变化,到隋唐时期,佛教基本完成了理论和形式的自我调整,取得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协调,形成了一批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这也说明了佛教的开放性。

但佛教在中国始终没有像基督教在欧洲那样成为左右国家的一股重要政治力量。原因林林总总,从政治环境讲,中国古代尤其是从春秋战国之后就没有产生民主政治,也没有产生宗教观念和宗教组织,不能对国君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在此期间,中国社会开始形成一种单纯的官僚体制,至于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君主专制制度,中国社会的政治结构越发向集权发展了。面对这样一种官僚体系,要实行政治体制的转变,就需要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来制约皇权,当时的中国不外乎是这么几种力量:一是读书人,可算是社会上最有理想的一群人,可在当时的社会里,知识分子大多依附于官僚机构。秦汉之后隋唐之前,知识分子通过举孝廉、门第推荐的渠道进入政府做公务员。隋唐之后,又通过科举制度被选拔到朝廷做官,所以他们只能被官僚体制同化,不可能成为体制之外的力量,他们只有维护和强化这个体制,才能更多的谋取个人的前途。二是农民,他们虽然人数最多,但是缺乏必要的知识,他们只希望清官出现,为他们说几句好话,而且在严格的户籍制度的管理下,每天为生计奔波,除了官逼民反之外,平时他们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来左右官府。三是商人,中国历代王朝都有重农抑商的政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名节轻财富。商人也不可能成为官僚体制的监督者和制约者,而且官府垄断工商业的经营,民间的商人除了依附政府之外,很难通过市场竞争来发展自己。四是城市的贵族和农村的地主,但是他们的出身大多是皇亲国戚或者是退休的官员和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他们也是现有体制的受益者,是官僚体制的社会基础和寄生虫。显然,体制内的监督制约不可能是中国的官僚体制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于是,除了宗教力量之外,古代中国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够监督和制约皇权和各地官僚的权力。

佛教与基督教,就其建制形式而言,它们都属于制度宗教,从而具备了制度比较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它们作为制度宗教,都是一种独立自在的宗 教,具备了特有的宇宙观、崇拜仪式及专业化的神职人员。它的概念和理论是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制度之上;它有独立的组织如教会、教堂及主教、司铎、僧侣,不是其他制度的一部分;它的成员也是独立的。做礼拜的时候,他从属于‍一个宗教集团,不再是其他团体的一分子。此时,宗教的成员超然于一切世俗制度之外,并把这种超越,作为进入社会的前提。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组织比君主体制还要强大。国内的各个教区都是基督教徒自行管理,官僚体制无法控制,所以教会才能形成一个庞大的政治组织,与君权抗衡,政教分离的二元政治体制,是欧洲走向立宪政治的重要因素。作为官僚体制外的一种强大的力量,教会对君主权力进行有力的制约,甚至凌驾于世俗社会的君王之上,整个欧洲中世纪,神性和世俗是并驾齐驱的,政教分离的体制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特点,为欧洲的文明转型提供了前提。西方人具有宗教观念,这是宗教在西方得以产生的基础,由于基督教的广泛普及,教会力量迅速壮大,再加上公元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使教会组织在政治上、经济上享有许多特权,在国家政权之外形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与世俗政权相抗衡。尽管从现代视角看,中世纪的教会是代表顽固、落后的势力,但毕竟在和皇权斗争的过程中,使一个国家不能建立起绝对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不能够形成宗法一体化的社会组织结构,避免了欧洲走向一元化文明的趋势。如果没有教会的存在,欧洲各国也可能建立起一元化的专制制度,使欧洲的现代民主制度难以建立起来。在某种意义上,教会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皇权与教权的斗争,也造成了地方城市管理的真空,为孕育新的思想的商业体系创造了时机,城市平民的力量迅速发展起来,不管是教会还是世俗君主,为了战胜对手,就必须争取市民的支持,市民阶层成为欧洲中世纪政治斗争的重要砝码,客观上有利于市民要求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平等权力,保障了自由贸易,人权,平等,对立宪政治的发展起了直接作用。虽然中世纪基督教压抑人的感情,禁锢人的思想,但我们不能否认基督教对于促进欧洲文明转型的作用,尽管这种转型并非出于教会的本意。

中国固有文化的缺陷在于缺乏宗教信仰及思辨性不足,中国的文化是以道德代宗教,中国人可以从伦理生活中体验人生乐趣,获得精神寄托,伦理便形成了宗教的代替品,佛教以超出儒道的恢弘气势和玄奥哲理征服了中国的知识阶层,又以法力无边的佛性和生动的三世因果报应说征服了中国的下层民众,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大拓宽了中国人的视野。再者,佛教信仰的明确性弥补了中国本土文化信仰模糊这一缺陷,中国古代虽有神话传说与原始宗教信仰,但真正作为一种宗教出现,与其他文明体系相比,则逊色不少,自孔子后,人们便由对天的仰视转变为对人的关注。对普通百姓来说,儒家的修齐治平和道家的羽化成仙无法在当世中兑现,那么佛教的来说无疑具有更大的号召力。同时,佛教的民间化也保证了佛教信徒的扩大和延续,从禅宗的兴盛到禅净合流再到人间佛教等都证明了这一点。

西汉时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后佛教开始兴盛,北魏末年,全国有僧尼400万,寺院4万多座,大部分寺院和庄园差不多,寺院经济可以和国家的财政收入相比,当时的皇帝很多都是佛教信徒。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处于分裂状态,儒家的正统观念遭到很大的破坏,正是宗教发展的好时机,如果佛教信徒组织一个全国性的宗教组织,形成宗教网络,则完全可以独立于世俗政治之外,形成一个强大的对皇权制约和监督的政治力量,形成政教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届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就会发生根本变化,像欧洲中世纪一样,市民阶层就成了皇帝和教会争夺的主要对象,地位会大大上升,政治格局就会朝多元化方向发展,未来中国也可能走上宪政的道路。但是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由于佛教的教义和基督教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的寺院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性宗教组织,相反,佛教的僧侣还积极和皇权结合在一起,将自己融入了官僚体制中,为皇权服务,这一点是无法同中世纪基督教相比的。但事实证明,僧侣们把自己同皇权结合起来的做法是幼稚的,既要发展自己的宗教组织,又要得到官方的长久支持。当寺院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同国家财政收入冲突的时候,官方就不能再容忍佛教的继续蔓延了。北周武帝在574年和577年对佛教进行了2次大规模清除,使佛教失去了成为一支独立政治力量最好的机会。到了隋唐,佛教虽然再度兴盛,但是它面对的已经不是四分五裂的南北朝时期,皇权对宗教的控制已经大大加强,佛教想要独立于专制体制之外已不可能。

尽管正统的世俗信仰社团的存在,一直延续至今,自宋代以后,它们对于普度众生的关心,也为大部分佛教教派继承下来,然而,这些社团是介于独立的寺院修行和世俗运动之间的一个重要过渡者。它们在宋代的活动范围表明,大乘佛教的救世教义改变了它的结构形式,以适应中国人信仰的需要和精神压力的疏解。无论是出家身份的僧侣,还是在家修炼的佛教信徒,它们之间无法构成一种有机互动的机制。寺院丛林与居士团体之间缺乏组织关联,居士组织和丛林寺院相与分离。佛教制度以出家人为代表为核心,在家佛教徒没有独立的组织。出家在家之间,没有彼此关联的制度建构,从而削弱了佛教对于世俗生活的组织功能。

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了魏晋南北朝的依附期,隋唐的碰撞期,宋元的独立期以及明清和民国的自我挽救期,逐渐为中国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事实上已经变成了一个本土的宗教,拥有广大的信徒,道教和基督教都无法在中国取得这样的地位。道教的弱点就是在于它是一种神秘的宗教,它寻求长生不老之术,是一种医药的宗教,发展的今天似乎在普通百姓中成为了一种算命,占卜吉凶,驱鬼辟邪的事情,很难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而基督教的许多教义,不适合中国人的心理,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相抵触,再加上传入中国时间较晚,所以对中国文明的构建没有发挥多少作用。久而久之,出家僧侣的佛教寺庙、丛林,就逐步转化成一种宗教活动场所了,一种具有宗教特征的空间关系而已。人们出离了这个场所,等于就出离了由它们集中构筑的人间净土,进入了世俗;反之亦然,故而在出家与在家之间就缺乏了制度层面的联系。所以,佛教的制度设置和教派的形成,最终也无法改变中国人的私人信仰方式。

为什么宗教在西方能够成为制约皇权的力量,而在中国就不行呢?除了佛教本身的教义特性和无广泛严密的组织外,就是中国人本身缺乏宗教的热诚和信仰,宗教具有排他性,佛教虽然排他性很弱,但是前提也是必须要信。中国人对宗教始终抱有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无所谓宗教信仰,比如一个中国皇帝要随‏意征税,你就没有办法,但在西方他就不敢,因为死后会下地狱。他信基督教,相信天堂地狱,但是中国人就不信,所以越走越歪。中国有句俗话“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中国人自古至今都没有献身宗教的热忱,只有在需要达到某种目的的时候,才会想到求神拜佛。所以中国人大多数对宗教的态度是虚伪的,不真诚的。使宗教活动很难健康的发展,也很难产生尊重人权,重视生命的价值,忏悔自己的罪过这样的人文主义精神,更不要说产生变革文明的动力了。

在当今急剧的社会文明转型、激烈的世界文化碰撞中,人类的生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个体心灵的失序使得个体成为无家可归的孤灵。所以,关注生命、关注生存成为佛教乃至中国文化的必行之道,如何在面对外来文化冲击的同时保存自我,这是佛教和中国文化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佛教的般若与信仰分别侧重于哲学的思辨与宗教的皈依,在中国文化的包容性不断地发展完善,并继续着力于人类生存意义的思考,从人间佛教到现代儒家思想无不验证了这一点。生存是世人共同的维度,终极关怀不失为佛教与世界不同文化体系对话的一个平台。